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布 將進一步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
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25日在國家發改委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18年版)》已正式印發,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一項基礎性制度,將進一步推動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相關的審批體制、投資體制、監管機制、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的改革。
據介紹,清單主體包括“禁止準入類”和“許可準入類”兩大類,其中禁止準入類4項、許可準入類147項,一共有151個事項、581條具體管理措施,與《清單(試點版)》相比,事項減少了177項,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。
徐善長介紹,清單中禁止準入類事項包括4個事項。對于禁止類事項,市場主體不得進入,行政機關不予審批。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47項,涉及到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;《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》事項10項;《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》事項6項;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。
“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一項基礎性制度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,有利于明確政府發揮作用的職責邊界,強化政府在戰略、規劃、政策、標準等制定和實施方面的功能。同時,將進一步推動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相關的審批體制、投資體制、監管機制、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的改革。”徐善長說。
據介紹,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“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,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,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”。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要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。2015年10月,國務院印發《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》,對建立和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作出全面安排。